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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映
“住有所居”的梦想正在一步步走进现实:截至目前,今年我省计划开工的45.12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面实现开工。但是,如何才能让老百姓真正住得放心,住得舒心?我省采取坚强措施,筑牢保障性住房的两条“生命线”——质量安全和分配公平。
民生工程画上“感叹
有一首老歌唱得好:“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住房,是一个个温暖家庭的重要符号。
国家今年下达我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5.12万套的任务,任务指标排全国第四位,公租房、廉租房建设任务排全国第三位。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八大关键举措之一,并连续第五年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十项民生工程”。全省自上而下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年终考核市、县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关键是要破解资金和土地瓶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表示,这不仅需要埋头苦干,更需要智慧和创新。
今年年初,省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13.71亿元。7月,省级财政再追加10亿元,省级配套达到23.71亿元,是去年配套额度的3倍。
在资金筹措的渠道上,除了省、市、县财政预算之外,各市、县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配套资金。不仅如此,我省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畅通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渠道,各市、县通过银行贷款、廉租住房租售并举收入及社会筹资等方式,积极探索一条保障性住房社会化发展的新路径。
没有建设用地的保障房只能是空中楼阁。我省要求各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布局规划,科学安排保障房区域布局;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指标,提前组织开展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我省还严格土地供应时序,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未完成供应计划的,不得向商品住房供地,公共租赁住房在省辖市城区建设比例不低于全市建设总量的40%。
保障房建设,为一个个温暖家庭画上了大大的感叹号。
工程质量把握“硬杠杠”
“为了杜绝民心工程变‘伤心工程’,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个环节全面实行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说,保障房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法人、项目负责人等,都要和工程质量“绑”在一起,负终身责任。
在为保障房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加快保障房建设的同时,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牢牢把住质量“硬杠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各地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过程纳入质量监管。
按照要求,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外,还通过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以健全舆论监督机制。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外墙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对保障房监督监管的常态化,更是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了解,从3月份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已经组织的9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察中,每次都有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开工推进慢的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既要让人有得住,还要让人住得好,愿保障性住房也能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
分配过程恪守“全阳光”
据媒体调查,国内一些地方存在开着“宝马”入住保障房的“奇特”现象,这无疑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保障房大规模开工建设的关键时期,如何确保公平分配,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河南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河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分别就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规定了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的一般程序要求,目前三个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省、市有关部门意见。
各市、县也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轮候、复核、公示制度,强化对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审查以及轮候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确保政府的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用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尤其在准入阶段,设区市严格坚持“三审两公示”制度,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并公示,区级相关部门复审,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公示;未设区市和县(市)实行“两审两公示”制度,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并公示,县(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公示,确保阳光分配、公平分配和公正分配。
对于已经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排查、基层社区监督、物业企业定期入户登记等措施加强使用监管;同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分配不公,立即“秋后算账”。
毋庸置疑,只有把保障房分给最需要的人,才能让公平的阳光普照大地!